設定終止繼承
在父類別中,有不希望被子類別繼承的成員 可以加上final 來終止繼承。 若父類別中的函數成員加上 final ,子類別也就無法改寫(overriding)。
宣告為 final 後的變數,如同常數一般,無法再被更改
函數宣告 final後,無法改寫(overriding)
類別亦可宣告 final,如此一來就沒有子類別可以繼承
修改 super與this 文章中的範例,來做本篇的示範:
於本次範例有幾個點注意的部分:
將父類別 Cfinal 經過 final 宣告,因此底下的子類別 Ctest 是無法繼承父類別的
再看到另一個父類別 Caaa 中,
分別有 資料成員 num 與函數show() 經過 final 宣告, 因此在子類別 Cbbb 就無法正常繼承來自父類別的 num 或是 改寫父類別的 show() 函數
另外在 num 部分,若一變數想要經過 final 宣告,必須給訂一個值; 使之變成像常數一般,無法更改。
常見範例如:
如此一來,程式任何一處將不會更改到 PI 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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